其實很討厭政治口水的 尤其這近幾年來看到的選舉都是建立在攻擊對手而獲勝~
大家最近都在討論言論自由 有非常光碟 有緯哥部落格~ 呂副總統說 非常光碟有言論自由發表
這句話 我是認同的 因為她說在非常光碟發行之前~ 憲法賦予人民有說出口的自由 也就是言論自由,但相對的 一旦你說出口 這就是你的個人言論 你要對你的言論負責任 ,換言之 如果你的言論違法,你就有罪~ 這就是法律的一縮一放~ 你可以自由的說 但說出口你就要負責~ 要不然 大家都可以用三字經到處罵人 而不必付公然侮辱的責任時 啟不天下大亂~ 呂總統的嘿嘿嘿事件 也不必告啦.
同理驗證到緯哥部落格的版主身上~ 他得到英雄式的崇拜和人氣 是因為他敢說 ~ 但相對的 他或許犯了"只要我喜歡 有啥不可以"的大忌 因為他的一言一行都在部落格上啦 他說的越多,要受到法律檢視他言論責任的資訊就越多.或許會替他吃上個誨謗罪的官司吧~
還有 無名小站的負責人 也會有連帶關係 如果版主挨告~ 不知道無名的負責人之不知道 ?
Tuesday, November 22, 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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